不予理会,对美加税、进口跨境电商与出口转内销??

1、关税政策调整要点

依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5 年第 5 号),对美加征关税税率由 84% 大幅上调至 125%。当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市场接受度极低,若美方后续继续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中方将采取不予理会态度。

 

2、跨境电商不同模式政策解读

跨境电商进口(1210&9610):

订单成交价(含货值、运费、保费、优惠券)未超 5000 元,依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商品关税税率维持不变,跨境综合税率处于 9.1% – 23.06% 区间。

订单成交价超 5000 元及涉及保税仓跨境电商货物补税情形,按一般贸易税收政策执行,关税税率加征 125%。

CC 直邮进口:

不受此次对美加征关税政策波及,税率在 13% – 50% 范围波动。

后续风险关注:

5 月初美国或取消小包裹入境 800 美元免征政策,我国应对举措及潜在影响值得持续留意,尤其关乎跨境电商与个人快件业务。明确自 2025 年 5 月 14 日 0 时起,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美国商品加税,加征后税率按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最惠国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加征税率之和)基础上叠加本次加征额度。

 

3、跨境进口商家应对策略

内地口岸报关:

到货精准把控至关重要,一旦出现少到货、海关盘亏补税的美国商品,需在原关税基础上加征 125% 关税。

保税仓转运:

从保税仓 A 至保税仓 B 运输,同样要确保到货准确,否则面临与口岸报关相同的补税风险。

保税仓销售:

跨境电商渠道:单件美国商品售价低于或等于 5000 元,不加征关税;高于 5000 元则在原关税基础上加征 125%。

跨境转大贸销售:需在原关税基础上加征 125% 关税。

 

4、跨境电商进口机遇剖析 —— 与产业带融合之路

海外品牌方:

借助跨境电商突破高额关税阻碍,以 “品牌旗舰店 + 保税仓” 模式迅速切入中国市场,规避传统代理的层层成本叠加。

传统一般贸易商:

转型刻不容缓,建议将 30% – 50% 业务向保税仓模式转移,同步优化供应链,实现从 “贸易商” 向 “跨境服务商” 蜕变。

 

需注意,尽管关税调整带来机遇,但政府监管严格,不会出现美国商品借跨境电商进口销量失控局面。跨境电商进口的真正契机在于与出口产业带协同,解决出口品牌库存积压(受关税影响)、产品有美标 / 欧标无国标、国内大贸渠道法规受限等难题。可通过跨境电商进口渠道售卖,并利用云仓中台达成 “一仓发全网,一网发全仓” 供应链整合,赋能全平台。而对于传统一般贸易商转型融入 SBBC 模式,可将自身贸易资源与保税仓运营、平台对接相结合,从单纯货物买卖向提供综合跨境服务转变,成为连接品牌与消费者的重要纽带,在复杂关税局势中找到新增长点,同时为整个跨境电商生态注入活力,协同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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